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4 11:50) 点击:389 |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吗? 原则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夫妻均分,但是在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一方或者双方都有可能隐匿或者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导致另一方不知道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或者明知存在某项共同财产却不知道确定的数额和数量。例如,男方去国外的工资收入,女方一时难以查清的,如果在离婚后查清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为了防止因一方损害、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使得另一方的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婚姻法》除规定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并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以外,还将财产分割诉讼请求权的时效延长至离婚后。其意图就是为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明显不公或财产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的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提供补救的机会,从而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请求再次分割需要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作为条件。离婚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对某项财产进行离婚分割时,主张重新分割的一方对该财产的存在和该财产的归属即该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负有举证责任。一般只需证明该财产的取得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不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可。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有什么时间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因此,这里的时效属于民法上诉讼时效,可以按法律规定予以中止、延长,但是最长超过20年没有发现的,不能再主张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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